黑龙江省2019年10月发布了《关于放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260号),我校通过并印发《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收费办法的通知》(哈工大[2020]59号),文件明确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长学制6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长学制范围内,按学年收取学费,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万元,博士生超过长学制后予以学籍清理。2020年非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按此新学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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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202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第二次关于非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的调整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