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巡查制度、纪检监察、申诉复议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二、学校和院系应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在公示有关信息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2020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阶段信息公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