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
(一)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各院系应严格依据复试工作办法,按总成绩在专业(方向)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2、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MBA、MPA联考考生加试政治理论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拟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单独考试、MBA和MPA等其他在职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二)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均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所在院系统一到研招办办理。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由拟录取院系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材料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申请保留资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研招办备案。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0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阶段拟录取和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