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院系要在复试前认真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条件以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对不符合规定者和身份不符者,不予复试。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二)其他说明
1.现场确认期间,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未按时提交的将不予拟录取。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均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院系收齐后统一到研究生院办理。
2020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单独考试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