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课程的分数不低于2分(含)。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试学生招生章程
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香港中学文凭试学生成绩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