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济法学院将通过学院及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通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以向经济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申诉。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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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3年 | -- |
经济法学 | 承德技师学院 承德工业学校 | 2年 | -- |
专科--经济法学 | 承德技师学院 | 2年 | -- |
专科--经济法学 | 承德技师学院 承德工业学校 | 2年 | -- |
会计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 北京市城建职业技术学校_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 | 5-8年 | -- |
法学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三 | -- |
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