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经济法学科导师组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长由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担任,成员一般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3.经济法学科导师组成立考生材料初审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
4.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学术素养和外语能力考核。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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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3年 | -- |
经济法学 | 承德技师学院 承德工业学校 | 2年 | -- |
专科--经济法学 | 承德技师学院 | 2年 | -- |
专科--经济法学 | 承德技师学院 承德工业学校 | 2年 | -- |
会计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 北京市城建职业技术学校_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 | 5-8年 | -- |
法学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三 | -- |
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招生复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