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级研习班是一种非学历、非的教学形式。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教学内容并通过考核的学员,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2.培养费按学程缴纳,学员在报名注册当日缴清。入学2周内申请退学者,可退还已缴纳的培养费;入学2周后,因故不能学习申请退学者,所缴培养费按照未完成培养部分的80%退还;入学2个月后,因故不能学习申请退学者,所缴培养费不予退还。
附件:
1.高级研习班培养方案 附件1 高级研习班培养方案.doc
2.学员登记表 附件2:学员登记表.doc
3.微信缴费操作说明 附件3:微信缴费说明(含电子发票下载)-2020年第二期法治中国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习班.doc
研究生教育院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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