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三)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科专业导师组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博导人数不足时可由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四)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信息技术保障。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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