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且该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2.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且该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录取原则:对符合我校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文化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文化成绩÷6)×30%】,以综合分为依据,按各招生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完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考生可于5月底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我校拟录取情况。
4.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若教育部、体育总局或有关部门2020年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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