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校长推荐计划”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4、4、3、3”,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4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科目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具体专业附加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附加要求说明。
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录取*低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