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加强材料初审和测试安排的管理,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将遵循以下原则: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专家组成随机、全程录像监控、录取结果公示,严防相关人员权力寻租。
学校监督电话:021-64252688。
上海大学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具有学习潜力,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招生计划及专业
具体招生计划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审: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无需考生提供。
(三)公布初审合格名单:6月28日-29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
(四)填报志愿:高考出分后,初审合格、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批次填报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以上海市考试院规定为准)。
(一)上海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020年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