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所)的复试录取工作。
2.根据学校实施方案,制定本学院(所)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细则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3.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负责将各复试小组及其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4.对本学院(所)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接受和处理考生提出的申诉,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如考生对处理结果仍有疑问,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诉。
2020年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