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所)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学院(所)的复试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及时向考生公布。
2.录取新生学业奖学金的确定按照学校有关奖助学金文件要求执行。
3.导师确定。新生入学报到后,由学院(所)组织导师和学生进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所选导师必须为学校2020年上岗招生的相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0年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