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使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和过程监管。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二)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若干复试专家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5人及以上组成(需单数),组长由院长担任;复试小组由5至9人的复试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博士生导师担任;设教师秘书一名,负责具体文秘工作。
(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博士的复试录取工作;
2.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内容和程序,各专业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复试前向考生进行宣讲;
3.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负责将各复试小组及其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4.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接受和处理考生提出的申诉。如考生对处理结果仍有疑问,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诉。
(四)复试小组的职责
1.具体实施本组考生的复试,每位成员须负责、公正、公平、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2.正确执行招生政策,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分规则和评判标准;
3.复试小组秘书要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复试材料由复试小组秘书整理后交学院,由学院负责保存备查。
2020年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