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招生单位应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均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
2.相关同等学力及其他人员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体检不合格;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未达到学科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四)录取总成绩计算
1.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专业,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面试综合能力成绩×20%+面试专业知识成绩×60%+面试外国语能力成绩×20%)×30%。我校部分招生单位会有补充规定,详见我校招生学院具体办法。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由我校相关招生单位另行公告。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单独确定。
(五)复试结果将由我校各相关招生单位及时公布,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六)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公示10个工作日。
2020年华东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