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1.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不进行专业面试,直接录取。
2.进行网上专业面试的考生,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拟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河池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河池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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