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集体决策,制定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学科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或院长担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招生工作实行“一岗双控、多岗监督”机制。
2020年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