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招考:考生须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合格,根据复试成绩排序,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申请-考核”:经初步审核合格并完成二级学院综合考核后,终确定录取名单。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初试、复试缺考者;
2.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者;
3.专家组复试综合评价不合格(低于60分)或不适于培养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未按规定提交档案者;
6.其他不符合条件者。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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