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3.学院本科艺术教育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录取,凡考生达到艺术类本科建档线,并参加我省声乐、舞蹈、美术统考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志愿根据生源情况,文化建档线有可能降分,高可降80分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4.学院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专业和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服装表演、美术、美术(书法)、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均承认生源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执行当地省份的政策,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本、专科均依据生源省考试院的相应政策,按照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5.学院本、专科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美术、音乐(含声乐和器乐)、舞蹈、书法学、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6.学院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东省录取专业成绩依据我校校考专业成绩(详细情况请咨询我院招生办)。专科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专业在山东省录取专业成绩,依据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认同所有在山东招生的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7.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国家及相关省考试院规定。各专业文理兼招,不限男女比例。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河北外国语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