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要求,划定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180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40分。
2、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的(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的(70%)进行综合评价,按比例分项目按照考生综合得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得分相同,按照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可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安排好先后顺序,我院根据填报志愿先后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我院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要求,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2020年5月23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对于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达到免试条件的运动员,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录取。
2020年河北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冰雪运动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