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察。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部署、督导,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2)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5日8:00至7月28日17:00,志愿填在提前批文理类,可填报6个平行院校志愿。
(3)确定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名单。根据相关文件和省公安厅政治部确定的条件和原则,省招办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高考成绩以及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原则上每所院校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人数不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省招办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布参检考生名单、参检时间和地点,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询个人的参检信息。同时,省公安厅也将通过公安网络将面试考生名单通知各市(州)、县公安局,各市(州)公安局要责成所辖县级公安机关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没有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4)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一般安排在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面试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5张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
体检时统一使用公安部制作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个人信息由考生现场进行填写。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②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③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④色觉:无色盲、色弱。
体能测评时统一使用公安部制作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个人信息由考生现场进行填写。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①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②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③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根据公政治[2020]1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高温防暑形势,为确保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体能测评项目取消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仅对以上3个项目进行测评。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5)录取。公安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文理类,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国家专项计划与院校其他招生计划一样也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不含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按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录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禁毒学专业和警犬技术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和湖北警官学院按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投档时,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和平行志愿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院校审录。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分类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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