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报送招生简章,并于2020年3月10日前,将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的招生简章电子稿报省教育考试院(邮箱:pzc@***.cn)。
单招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单招计划总数,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类范围内制定高职单招分专业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单招平台分两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2020年3月13日前,上报各院校各考试类计划总数;2020年3月15日前,上报各院校终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终招生计划由各牵头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由各招生院校对外公布。
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章与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