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录取工作通过单招平台进行,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按类分别组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招生院校对进档考生进行录取并做好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通过单招平台进行,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按类分别组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招生院校对进档考生进行录取并做好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录取数据组织
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要在2020年4月12日9时至15日17时,完职单招录取数据组织工作。对相关数据进行完整性、一致性的合理性检查,确保投档的数据准确无误。
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要在2020年4月12日9时至15日17时,完职单招录取数据组织工作。对相关数据进行完整性、一致性的合理性检查,确保投档的数据准确无误。
1.成绩信息核查。牵头院校要认真核对单招平台中考生成绩信息与公布的考生成绩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同时确保投档规则的设置与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中公布的一致。
2.免试等录取信息核查。对前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等录取信息进行核查。已完成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录取。
3.体检信息核查。牵头院校于2020年4月15日,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数据交互平台下载高职单招报考考生体检信息导入单招平台,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合理性核查。
(二)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2020年4月16日9时,一志愿投档。
2020年4月17日9时,各院校审阅一志愿投档信息。
2020年4月18日17时,完成一志愿录取。
2020年4月19日9时至12时,编制二志愿征集计划。
2020年4月20日9时,发布一志愿录取结果。
2020年4月22日9时,二志愿投档。
2020年4月22日14时,各院校审阅二志愿投档信息。
2020年4月23日17时,完成二志愿录取。
2020年4月24日9时,发布二志愿录取结果。
2020年4月16日9时,一志愿投档。
2020年4月17日9时,各院校审阅一志愿投档信息。
2020年4月18日17时,完成一志愿录取。
2020年4月19日9时至12时,编制二志愿征集计划。
2020年4月20日9时,发布一志愿录取结果。
2020年4月22日9时,二志愿投档。
2020年4月22日14时,各院校审阅二志愿投档信息。
2020年4月23日17时,完成二志愿录取。
2020年4月24日9时,发布二志愿录取结果。
(三)录取备案
1.录取备案信息上报
各阶段录取完成后,牵头院校须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数据交互平台上报录取备案信息。并确保上报数据与单招平台发布数据一致。
2020年4月15日前,上报免试录取备案信息。
2020年4月21日前,上报一志愿录取备案信息。
2020年4月25日前,上报二志愿录取备案信息。
各阶段录取完成后,牵头院校须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数据交互平台上报录取备案信息。并确保上报数据与单招平台发布数据一致。
2020年4月15日前,上报免试录取备案信息。
2020年4月21日前,上报一志愿录取备案信息。
2020年4月25日前,上报二志愿录取备案信息。
2.现场备案
相关单招院校出具2020年高职单招录取备案申请(模板通过单招平台下载),并由院校主管领导、纪检和招生工作人员三人签字确认后,于2020年4月25日至28日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现场备案,同时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对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院校负责。
各单招院校应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相关单招院校出具2020年高职单招录取备案申请(模板通过单招平台下载),并由院校主管领导、纪检和招生工作人员三人签字确认后,于2020年4月25日至28日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现场备案,同时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对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院校负责。
各单招院校应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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