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依据考生各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专业考生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考试科目一至二的顺序,以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2.第一轮录取结束后,若未完生计划,学校将通过省教育厅统一在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未完成计划。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我校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补录根据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拟录取名单将按规定在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并由我校向被录取学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为9月10日前。
4.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一周的考生,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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