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形式。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采取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的形式进行。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各高职院校组织考试工作应符合我省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制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2.考试内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各有关高职院校应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科学合理研究确定考试内容,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退役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3.组织报考。各招生院校负责考生向院校的报考工作。专项报名结束后,考生须持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n)打印的《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表》,按照招生院校规定向院校报考并参加考试。
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结束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参加专项报名的考生名单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扩招录取备案系统(https://data.***.cn:81,需要使用普通高考录取时使用的紫荆盾密钥进行登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各院校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防止未包含在报名库内的考生报考和参加考试及录取,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考生信息仅限用于高职扩招相关工作。考生身份类别等信息以《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表》为准,招生院校不得随意更改。
4.考试时间。各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原则上于10月中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高职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试结束后,高职院校要按照事先公布的时间和方式,向考生发布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复核方法,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并进行成绩复核。
5.录取备案。录取工作由高职院校负责。高职院校应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10月30日前,各院校将录取考生名单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扩招备案系统进行备案。被多所院校同时录取的考生,由相关院校征求考生意见,协商确定终录取备案院校。
6.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八类特定人群”,经高职院校审核通过,均可由该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录取考生应纳入高职院校扩招总计划。具体备案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
2020年河北省教育厅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组织与录取备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