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招院校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各院校校长是本校单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考院校要切实履行单招联考的命题、组考、成绩评定、成绩发布、录取等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今年疫情特殊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密组织。各市责任院校和各单招院校要积极配合组考院校,落实考务实施,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后勤准备,要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当地教育、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为考试提供全方位保障。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辖区内高职单招考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要主动对接本市高职单招的负责院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做好巡视和值班工作,将考试期间值班人员及各考点巡视人员名单于5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fanyf@***.cn。
(二)规范考务管理。各院校要切实增强意识,规范程序,加强考试组织的精细化和制度化,守住关键环节,紧盯重点领域,确保考试顺利。
1.强化考点管理。各市考点设置尽量分散,控制考生人数,每考场人数不超过30人。要加强考生进出考点、考场的疏导,避免人群聚集,做好考生安全检查,维持考试秩序。允许考生戴口罩参加考试,但检查时须摘下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组织考生分批有序疏散,采取措施禁止考生家长和无关人员在考点外聚集。考试期间,各院校不得在校园内组织大规模的招生咨询活动,各考点需张贴规范性、鼓励性标语,在明显处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考场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等。
2.确保试题试卷质量和安全。组考院校要结合今年考试科目的调整,强化命题队伍建设,命题人员原则上应为在编的高级职称老师,命题人员名单必须绝对保密。要科学命制试题,确保命题质量和可操作性,科学合理控制试题难度和区分度。要建立合格的试卷保密室,试卷运送保证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运送试卷不少于3人,试卷运送车辆一律不得搭乘无关人员。试卷整理、保管、分发过程要保证监控录像全覆盖。
3.严格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考试工作人员要从本校的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骨干中选聘,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所有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卫生防疫知识和安全保密培训,并签订责任书,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4.严肃考风考纪。各院校要完善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配备足量的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和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对考生逐一进行身份识别和违禁物品检查,严禁将手机等设备带入考场。考试期间保持全方位、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并录像。各市负责院校负责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作弊考生相关材料于6月2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5.规范评卷和录取管理。组考院校要制定详细的评卷、成绩发布和录取工作方案和预案。不得将手机等具有拍照、摄像、存储和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评卷场所,不得将考生作答情况外传。录取期间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尽量减少现场工作人员,简化工作程序。
(三)加强考试疫情防控。组考院校要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完善组织机构,狠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参考《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操作。各市责任院校要制定本市考试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本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1.严格责任落实。各单招院校是高职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院校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院校要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层次压实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帮助,协调卫健、公安、防疫等有关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各中学要提前对本校考生身体状况进行监测,对本校考生健康状况负责。
2.强化考点考场防疫消毒。考点设置在通风、卫生条件良好、便于人员疏散的地方,配备专用垃圾桶。各考点考前要配备充足的防护服、口罩、测温仪、消毒剂、洗手液等卫生防疫物资。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使用统一的消毒药品和标准,考前对考点内外和所有考场进行彻底消毒,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提早开门开窗通风。各考点从开考前1天到考试结束前实行封闭管理,严格管控校门,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加强考生及工作人员管理。考生考试时需持有关健康证明。其中,在校生需于考前14天开始填写《健康状况申报表》(附件4),由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考生报到时,需凭健康状况申报表等证件进入考点。社会考生和不在校的考生须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连续上报近14天体温,考生入场时应出示打印的连续14天健康记录(附件5),离鄂离汉人员按照防疫要求,还须出具两次核酸检测报告。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测量体温,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按程序上报,并将考生带入备用考场。
工作人员要从本校抽调,本人及亲属所在单位无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本人14天内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选聘后,尽量不接触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员和境外回国人员,工作期间一律佩带口罩。每天测量体温,如实填写健康状况登记表。有关工作人员有发热(体温超过37.3℃)等症状的不得参加监考及有关工作,考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预备人员。
鼓励中学按照“点对点、一站式”方式,使用校车或专用车辆接送考生。车辆要每日消毒并做好记录,考生上车前须检测体温(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不得乘车,)上车后要分散就座。没有条件集中接送的,提倡学生步行或乘坐私家车赴考,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个人防护。
4.设置临时医疗防治站。考试期间,考点设置临时医疗防治站,由卫生专业人员组成,每考点不少于3人,负责考点的防疫消毒、临时医治、疫情的监控和处置。考点医疗防治站要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统计,将发热、可疑症状情况向卫生和疾病控制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报告。
5.隔离考场安排。各考点必须设立隔离考场,不少于两个。隔离考场设置在下风口,与其它考场保持一定距离,疏散时后离开。隔离考场考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考生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启用隔离考场时,监考员应在卫生防疫人员专业指导下穿隔离服、戴防护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考后试卷(卡)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试卷(卡)存放、运送、交接时要与普通考场分置,并在存放区域张贴显著标识,保存期限同正常试卷。
6.密切关注重点人群。重点关注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特别是假期有武汉居住史、旅行史或密切接触过确诊患者的人员,要核实其考试前14天内无发热症状方可考试。考试期间,如发现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时,考点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将该考生转入备用隔离考场,同场考生可继续参加考试。本科目考试后,立即按卫生健康部门意见处置。属于工作人员的,停止其工作改由预备工作人员接替。
7.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分类管理。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临床诊断病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分别安排到不同的隔离考场考试。
8.评卷、登统、录取等其他环节。按要求切实做好防控工作,消除疫情隐患。工作场所使用前要进行彻底的卫生检查和消毒,使用期间每天开窗通风和定时消毒。答卷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一定时间的封存,并认真消毒。
(四)做好考试咨询服务和政策解读。各地、各高校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及时准确了解考试相关信息。相关考试消息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利益保护考生知情权。各招生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准确规范公开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要将“考生为本”理念贯穿考试组织各环节,对特殊情况考生,根据规定妥善处置,该参加考试的要保证其参加考试,特别要对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提供更多便利和帮助。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院校要严格落实高职单招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加强督导力度。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单招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单招工作中存在疫情防控不重视、不作为、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等行为,从严查处,对考试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害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积极应对考试期间疫情风险等突发状况的准备,及时回应考试调整可能会引发的社会不良舆论。针对考生及家长的焦虑心态等各种状况,要做好充分的处置预案,强化培训和演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1.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各市负责院校
2.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职业适应性测试自我评价表
3.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专业课学习成绩证明
4.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申报表
5.河北健康码示例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各市负责院校
石家庄: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唐 山: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秦皇岛: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邯 郸: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邢 台: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保 定: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张家口: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承 德: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沧 州: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廊 坊: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衡 水: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定 州:冀中职业学院
附件2
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职业适应性测试自我评价表
(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使用)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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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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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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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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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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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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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自我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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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职业倾向及其他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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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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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定意见:
学校盖章: 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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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可自行下载进行编辑,作为2020年高职单招录取时参考使用,请考生如实填写自我评价,学校对认定结果负责。
附件3
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专业课学习成绩证明
(无学考成绩的考生使用)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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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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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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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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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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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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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名称 |
学习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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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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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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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该表可自行下载进行编辑,作为2020年高职单招录取时参考使用,学校对考生成绩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4
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申报表
(在校生填写)
基 本 信 息 |
生源地 |
市 县(区) |
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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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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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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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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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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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4日监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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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前 14 日 |
考 前 13 日 |
考 前 12 日 |
考 前 11 日 |
考 前 10 日 |
考 前 9 日 |
考 前 8 日 |
考 前 7 日 |
考 前 6 日 |
考 前 5 日 |
考 前 4 日 |
考 前 3 日 |
考 前 2 日 |
考 前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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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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