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艺术类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文理兼收,各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考生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使用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证)。
2.进档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计算。若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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