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1)一志愿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跨学科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按以下办法折算(由高往低调):初试成绩 = 原始成绩 - 报考学科国家线 + 调入学科国家线。
3、各学院也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参考本办法,在符合《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要求下,自行设定复试成绩及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4、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校内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高不超过5分),直接计入总评成绩。
5、按复试总评成绩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次,具体参见《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