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细则。为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学院应在本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内容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各学科专业(或招生领域)的复试内容、形式、程序、要求等。各学院的《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于复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比例。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计划数,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各学院须提前在网上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复试时间。
第一阶段复试时间:5月中上旬,复试对象:部分一志愿考生。
第二阶段复试时间:5月中下旬-6月上旬,复试对象:部分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个别学科如需进行多轮复试,迟在调剂系统关闭5天前复试完毕。
4、结果公示。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在本单位网站将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复试和总评成绩进行公示。
5、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不接受破格复试。
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