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含一志愿和调剂)我校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请下载打印《委托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附件3)一式三份,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7月10日前交研招办。
需要变更就业类别的(定向/非定向)全日制普通类考生,6月24日前向研招办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就业类别变更申请。
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考生需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