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为定向的考生,请下载并双面打印定向就业协议,按照协议上指定日期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公章的单位信息必须与填报的定向单位信息一致,否则协议无效。
2.报考时选择非定向的考生若需要修改为定向就业,必须于6月25日前将个人申请连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顺丰快递邮寄至研招办,申请中明确定向单位名称、定向单位地址信息。
3.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若需要修改为非定向,必须于6月25日前将个人修改申请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4.根据有关规定,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并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0年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