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及参加初试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如果考生所持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或持临时身份证,须要求其出示居民身份证已在办理中的证明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同时考生应在12月7日前本人持办好的居民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9)补采集身份证信息。其他无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2.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学籍审核未通过的应届本科生,全日制应届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持省教育考试院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
学历审核未通过的往届生,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位数变更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出具公安部门的信息变更证明,属于其他情况导致审核未通过的,须提供证实认证报告和考生身份为同一人的关联材料。2019年6月份毕业的生,现场确认时出具省教育考试院核发的学历认定书。
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现场确认特别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