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就地完成体检工作,由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考生体检报告,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具体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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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政审表
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考生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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