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就地完成体检工作,由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考生体检报告,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具体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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