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组织关系调到河北农业大学。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在录取前与考生及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党员关系。
考生选定报考(录取)类别后,录取时不得修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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