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设分数级差,外语语种无特殊要求。
3.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按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
(2)对于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与影视制作方向)专业,我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依次排序;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也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依次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5.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应适合旅游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6.报考我院校企合作订单班的考生,其中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形象气质良好、口齿清晰、相貌端正、体态匀称,体表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O、X型腿,无内、外八字脚、驼背、鸡胸,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史;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国际商船管理与技术方向)、烹调工艺与营养、物流管理、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专业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详情咨询学院。
7.学院认可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比较单科成绩,根据分数由高到低优先分配专业。
8.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山东、海南等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9.公布名单:录取后由学院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10.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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