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符合报考资格,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只获硕士学位者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或科研项目立项或成果证书等,上述原件材料均需拍照成JPG格式或扫描成PDF格式于复试前发送至各招生学院指定邮箱。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进行,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体检报告。
3、严格考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5、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华北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表
华北理工大学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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