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合成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2、录取原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政审不合格者;
b.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c.体检不合格者;
d.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破格复试和录取
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
(3)录取方式
我校将按同复试批次初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3、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需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中应包含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将改动原因及改动内容上报并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处和研究生处开通电话和邮箱,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