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药学院制定《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于2020年5月10日前在药学院和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布。
复试人员的培训
采取会议和复试现场模拟操作的形式,对所有复试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在每场复试开始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再次对本小组复试教师进行培训,明确复试评分表中各项内容的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做到统一规范,客观评价。
复试考生资格相关材料及信息的收集和审查
复试前确认考生资格,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考生还可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相关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等。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材料汇总后将在复试过程中供复试专家参阅。
特别说明:因今年疫情防控特殊形势,考生可先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或电子照片至研究生处邮箱80809915@***和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但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可信。我校汇总相关材料后,将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进行比对审查,同时,新生开学入校后还将收取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再审查。一经发现虚假材料,将向省厅报告并取消相关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介于今年疫情防控特殊形势,复试前体检改为提交县级以上体检证明电子版或电子照片,待开学后学校组织复检,复检与体检证明不相符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处和研究生处开通电话和邮箱,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