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学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总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名录取,绩点相同时,依次依据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仍相同时,按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知识竞赛获奖情况,依国家级、省(部)级、市(厅、校)级次序按级别优先原则录取,同级奖励按奖励等级优先原则录取,不区分等级者次数多者优先。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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