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专业学院(所)成立院级招生工作小组,及以导师为主的院级督查小组。院级招生工作小组应由包含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老师组成,组长由院长或书记担任,另配秘书1人。各学科成立至少由5位硕士生导师1名考官助理及1名秘书组成的学科复试组,指定组长1名,学科复试组成员应由导师库中随机产生。院级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院级督查小组应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院级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本方案负责确定本单位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
4.学科复试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在纸介评分表上评分并签字,由秘书完成成绩录入。如在汇总成绩时任何成员发现评分差距较大时(标准可由各学科根据该类题型的特点设计阈值,提前写入专业学院(所)复试方案,未提前写入的后期不可更改),可由组长提出复议,全体成员回看视频后由4人以上评委通过后可形成终成绩。
2020年河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