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条件以《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为准。(请考生务必注意: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前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将所有材料按顺序编辑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报考方向+资格审查+姓名”)发送至jzysxyyz@*** ,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原件(带照片页)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必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生必传);
(5)政审表;
(6)其他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2)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的;
(3)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0年9月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
(4)往届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且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5)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6)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
(7)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资格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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