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建筑与艺术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要求组织成立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由至少5名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组成。
(3)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复试秘书和技术秘书各1人。复试秘书负责考生复试过程中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分数统计等工作,技术秘书负责计算机远程网络的技术保障工作。
2020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已经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务必迅速加入QQ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