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满足上述要求后,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等级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3.对于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4.对于海南省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河北经贸大学招生章程
2020年河北经贸大学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