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等国家政策严格执行。
1.我校会计硕士全日制普通计划原则上不接收调剂。
2.我校会计硕士非全日制普通计划接收调剂。根据《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要求,我校会计硕士非全日制普通计划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95分,且单科英语不低于50分、管理类综合不低于120分。
3.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会计硕士(全日制)接收调剂。要求初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或初试报考普通计划且满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10分。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可申请调剂我校。
5.在达到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00%的比例确定调剂复试人数。
6.我校调剂复试公告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2020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接收调剂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