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及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的2门课程成绩总分低于50分者;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2020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不予录取的情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