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关于武汉地区高校学生入户要求,请按以下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一)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专升本学生,报到时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按规定时间交给报到接待点,由学校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不得使用同音字代替,“姓名”与“曾用名”不得相互颠倒,
户口迁移证的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楚,严禁私自涂改。
(三)武汉市城区学生户口不迁入学校。外地学生迁移户口关系采取自愿的原则,可迁入学校也可不迁入学校。
(四)户口迁往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2020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专升本学生办理入户手续的有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