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专升本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该门课程试卷成绩以0分计,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2.两门考试课程成绩之和为考生总分,按专业进行排名,从高至低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则按英语科目的成绩排序录取。
3.补录时,按照参加本专业补录报名学生的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录取方法
1.建档立卡考生录取。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按建档立卡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①录取。在普通考生计划内按考生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已完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报教育厅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补录计划,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可根据补录计划到我校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我校按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具体时间见平台通知。
(三)录取时间
1.拟录取。8月中旬,按照录取具体标准,依次进行预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校主页招生专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2.正式录取。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后,8月30日前我校将向正式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入学报到。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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