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制四年,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的有关精神和当年国家、湖北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近98%,一次性入警率达90%以上,已成为湖北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北警官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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